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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遗失办理

    我家买的商品房,由于是私人老板<这里叫他A吧>修的,当时买房的时候合同是双方手写的,没有正式合同,现在A一直不给房产证,又说他和他老婆离婚了,房产证办下来了,在她老婆手上,现在她老婆要求我们每户多加10平方才给我们房产证,不愿加她就不给.这明显就不合理,(好比我房子只有100平方<包括公摊面积>,她现在非得要110平方的钱)我想问的是,现在房产证已经办下来了,那国土所登记的就是我们户主的名字,是否可以拿户口本去申请遗失重办?费用大约多少?如果我们现在去告他,那手写合同能具有法律效应嘛?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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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dgh770913

    发布于2013-08-1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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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雾中云裳 丨Lv 3
    如果房本已经办理完毕,那么你直接拿着身份证到房管局查询底档(房产证号)即可,看看房本是否被人领走,若领走了则办理遗失手续,需要登报,拿着报纸去房管局补办房本,费用只有105元。
    +1 2013-08-1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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