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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买卖纠纷,没有办理过户,协议生效吗?个人信誉影响可以获得赔偿吗?

    甲把房子卖给乙,因为房本没有下来,不能办理过户,户名依然是甲的名字,所以甲乙只草签了一份协议,内容没有涉及到任何违约责任.此后乙方一直交纳月供大约一年的时间,但其中逾期了两次,对甲方造成了信誉影响.甲想收回房子,把当初乙给甲的钱和一年的月供还给乙,可以吗?如果不能收回,个人信誉影响的赔偿怎么赔?现在,乙方想把房子转卖给丙,请问在甲不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转卖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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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紫蝴蝶的梦想

    发布于2010-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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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gentcz 丨Lv 2
    未办理过户,协议是不生效的,这个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必须经过有关房产部门登记才能生效,即所谓的过户,既然协议无效剩下的事情就很好解决了!
    +1 2010-08-2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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