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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我想向您咨询下关于房屋个税的问题:

    我父亲有2套房子,第二套去年买掉了,但是该房子的房产证还没办下来,我们是以协议的形式卖掉的,协议里说好等房产证下来后5年办理过户手续,买方已经把全款都付清了,但是现在“国五条”关于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问题,我想知道我们这个房子等过户的时候是不是也要征收20%的税?那我们当时卖的价已经很低了,再交20%的税,我们恐怕承受不了 北京市

    个人所得税 房屋 房产 房子 举报

    提问者:逍宇1001

    发布于2013-03-0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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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枫丹壹号2013 丨Lv 4
    那的房子不错,以后有望成为北京户口,买房子值
    +1 2015-01-11 举报
  • xzxxokok 丨Lv 0
    下个月应该差不多
    +1 2014-09-12 举报
  • liuyue01000 丨Lv 4
    1、20%的个税,不是指你收到的全部价款,而是用此价款(收入)减去房产的原值(成本)再减去必要的费用,比如营业税等(费用),这样计算你卖此套房产赚了多少钱。然后用你赚的钱乘20%计算你要交的个人所得税。这个是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财产转让所得计算的税率2、以前因为一些原因无法确认房产原值(如房改房等),所以有个简易计算办法,就是用你收到的总价款乘1%计算个税,国五条主要是取消这种计算方法。3、原来的有一些优惠,比如唯一住房满五年的可免征,你这不符合免征条件。4、国五条已经公布,但是因为实际操作中,还是会有没有原值或说不能确认原值的房产,国五条规定由税务和房管局核定原值,那么怎么核定,这需要有个实施细则,现在大部分地区这个实施细则还未出台,在未出台前应该还是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个税(1%)。所以你如果能在你所在地出台实施细则前办完手续就没问题了。5、至于说恐怕承受不了,这个我爱莫能助,这是国家行为,我无权给你减免哈。
    +1 2013-03-0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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