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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让房产按差额交20%个税不是税法以前就有规定的吗,最近为啥会炒的火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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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秋风网络

    发布于2013-08-1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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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匡经理 经纪人
    我一打开就弹出个方框,上面说什么格式不能为“read",
    +1 2014-12-17 举报
  • 汪志祥 经纪人
    俺只想花最少的钱买最好的地板
    +1 2014-11-17 举报
  • kcjiaying 丨Lv 5
    您如果是广州户口还可以买第二套,首付6成。
    +1 2014-09-03 举报
  • 九分完美 丨Lv 1
    以前规定是全额的1%和差额的20%任选其一(绝大多数选择1%),新政是只征收20%的差额个人所得税。这样一来,极大地加重了买房人的购房成本(因为绝大多数地区都是买方缴纳所有税费的)举例:原价100万买的,现出售价格250万,新政前可按1%交,只交25000元个人所得税,新政后交差额的20%,即250减去100后的150万的20%,那就是30万的个人所得税。现在细则还没落地,各地出现排队签约的状况。有消息说细则本月出台落地。
    +1 2013-08-1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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