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热心人,帮帮我,房产问题!(来自成都左右小区)

    我与男友于2007年5月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男友在2007年4月按揭买了一处房产,用作婚房,房产证将在2008年2月办好,房产证写的是男方一个人名字。房子现市价25万左右。房子首付5万2千元,是男友家拿出的。现男友2007年9月开始负担按揭,我负担一切生活开销。现因双方感情出现问题,想要问:一、这房子属于谁的?是男方的,还是我们共有的?二、假如属于男方一人所有,我是否可以在房产证上添上自己的名字?如何办手续?三、我该如何与他共同拥有这套房子?因为房子按揭和交房拿钥匙时,我拿了不少钱,且房子本是买给我们的婚房。现很急,还望热心网友帮我解答疑问,不胜感激!

    按揭贷款 婚房 房产 房子 举报

    提问者:nadanest

    发布于2007-07-01

相关搜索推荐

共2个回答
  • 蝴蝶笨笨 丨Lv 3
    理解首先这套房子现在的产权是你男朋友一个人的,他拥有独立的产权,因为房产证上是他一个人的名字,而且由他个人进行按揭还款:然后,如果你想在房产证上添加你的名字,没那么容易,首先要把这套物业的银行欠款还清,把房产证从银行里面赎出来,然后到当地的国土局办理备案手续才可以;我想如果你想和他共同拥有这套房子的唯一办法就是通过和他的合法婚姻关系,但前提是他没有做婚前财产公证,通过法院调解的话,作为合法配偶是可以拥有50%产权的.即时可法院会出据判决书.然后你男友如果还想要这套房的话,他会支付50%产权的房款给你,同样如果他选择放弃该物业,那么你就需要支付相同的房款给他.
    +1 2007-07-01 举报
  • 海子无言 丨Lv 3
    我认为房子应该归你们夫妻双方所有,但是首付款应作为婚前财产,不知这样想对不对。
    +1 2007-07-01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