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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horse_house 丨Lv 4
    70年土地使用权届满后房屋的所有权还存在.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使用的,应当最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此条的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也要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对该土地的房屋进行补偿。也就是说,购买具有产权的商品房,购买人拥有的房屋所有权是没有任何时间限制的,其所受限制的只是房屋所占相应比例土地的使用期限。但由于房屋与土地的不可分割,是“鞋底和鞋帮”的关系,土地的使用期一般随房屋的使用一直延续下去。因此,不会因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就丧失房屋所有权的情况。
    +10 2007-06-3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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