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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农村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以及房屋损坏赔偿的问题

    94年的时候,经过申请审核,镇级人民政府批准一块地给我家,用作养鸡场的修建和经营,并签发盖章了一份《河北省村镇农(居)民建房许可证》,没有别的证明文件,比如地契之类的。请问我们可以买卖这块土地和地上建筑吗?地下因煤炭开采导致地上房屋损坏,这样的情况我们应该向谁寻求赔偿呢?那块地方的居民都面临着搬迁,我家的养鸡场可不可以得到搬迁的赔偿补助呢? 北京市

    房产纠纷 房屋 搬迁 农村土地 举报

    提问者:扛炸弹的猪

    发布于2013-08-1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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