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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就交付使用的,开发商该承担什么责任?

    如题

    验房 开发商 举报

    提问者:喜欢浪淘沙

    发布于2007-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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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数月亮的小女孩 丨Lv 3
    你去法院问问
    +1 2007-06-30 举报
  • 奥托司机 丨Lv 3
    根据2000年颁布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年限为:(1)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期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5)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保修期过后,物业管理公司向住户收取的公共维修基金和大修、中修、小修费用,应用在住户共用设施和房屋维修上。
    +1 2007-06-3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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