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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押金房东无理由不给退还,该怎么办?

    我于2010年10月在苏州高新区**园租赁一个小单间,押金500.合同到期后,房东以麻烦为由没有继续提供房屋合同。直至12月1日下午突然电话叫我搬走,我于12月5日正式搬走了(此期间房租涨了100元)。水电费交到了10月底的,开始房东以11月水电未交为由,拖欠押金未还(此前水电一直由房东缴纳,并由同住里面的房客一起分摊)。12月08日供电局已抄表10/08到12月08的电费为245元(此期间里面有3家租客)。一直讨要押金无果后报警,现房东态度恶劣,声称既然已报警,那押金找警察要去。以上为事实经过,我想问这样的情况下,我如何讨回押金,如果起诉,具体该怎么做,流程是怎样的,大概费用多少?谢谢指导!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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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黑客梦工厂

    发布于2013-08-1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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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胡凯 经纪人
    搞搞清楚为什么不给
    +1 2013-08-17 举报
  • ccl0405 丨Lv 0
    你租房子之前应该会跟房东签订一份租房协议,你详细的看看合同,如果合同里面有足够的证据,那你就能要回押金
    +1 2013-08-1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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