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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我前不久买了一套房,明年交楼,可售楼人员告诉我拿钥匙的时候需交物业一千元钱方可拿到,请问这合法吗?我又如何保护我的合法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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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我在城南

    发布于2007-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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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杨小乐 丨Lv 4
    这个问题目前普遍存在。在交钱时让物业公司开发票,并注明是多长时间的费用
    +1 2007-06-29 举报
  • 风分不息 丨Lv 4
    有商品房买卖契约吗?按契约约定办.
    +1 2007-06-29 举报
  • 徽雨思因 丨Lv 3
    你需要弄清楚这一千元是什么费用,可否退回的?如果是房子装修押金,应该是可以退回的,有的物业为了防止有的人装修房子后不情理装修垃圾而收取的押金,是很正常的.但如果是别的,你就要留意在你的购房意向书里面时候有规定要收取这一款项,如无,是不是只是针对你一个人收取,还是针对全体业主收取.
    +1 2007-06-2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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