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关于房屋买卖及使用权的问题。

    我家在农村镇上的老房子,前面是门面中间是院子后面是住房,去年将门面卖给邻居拆掉新建,转让时签的有协议,要求在门面房位置留出一条过道以便我们住在后面可以进出,今年我们将老房子卖掉了,邻居说协议说的是过道只允许我家人进出走路使用,后面房子现在卖给别人了,就无权使用过道了,强迫已经买了我家老房子的人退房,请问他的说法合法吗?我该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还有邻居是地痞无赖,他不和我们讲道理。 北京市

    购房 房屋 商铺 房子 举报

    提问者:凝缘儿

    发布于2013-08-17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2个回答
  • 台俊林 置业顾问
    上海的公积金是不可以在外地买的,不过钱可以取出来的
    +1 2014-07-12 举报
  • 孙凯文 丨Lv 0
    你家的房主或户主起诉邻居相邻权纠纷即可解决。在相邻权纠纷里举示以前的协议,证明过道是留给后面的房屋的,不仅仅是留给你家人使用,任何取得后面房屋的人均可使用。其实问题还是出在当初不应该这样卖房,应全部卖掉;要部分卖,就要考虑买受人的人品。
    +1 2013-08-17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