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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廉租房建设应该谁出钱

    廉租房建设本应政府出资政府所有政府受益,但是他通过强行收取未建设廉租房的开发商一定比例建设基金的钱来建的廉租房所有权·收益权又是谁的?强行收取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北京市

    租房 开发商 廉租房 举报

    提问者:颤栗马甲

    发布于2013-08-1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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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彭丽小雨 丨Lv 5
    找出原来公司的企业法人,出面一下
    +11 2015-01-08 举报
  • 刘政 置业顾问
    提的问题就很模糊,直接去链家最近门店咨询吧。
    +1 2014-09-05 举报
  • 张玉琼 经纪人
    木有去过,不过本周末俺们公司组织去玩,据说很漂亮哦
    +1 2014-08-26 举报
  • 小景子 丨Lv 0
    廉租房所有权归政府,收益权也归政府。收取的法律依据应该是开放商拿土地的时候在土地出让招拍挂时定好的限制条件。因为中国土地所有权是政府的。
    +1 2013-08-1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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