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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急!二手房关于原户主没有迁出户口的 违 约 金问题?高 分 求教! 我在今年9月底买了一套二手房,原房主说

    是空户,并于合同上注明“乙方应于房屋产权过户之前办理完成上述房屋内原有居民户口的迁出手续,否则按房屋成交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原房主19岁,是她爸爸做生意需要钱而出售的,她爸爸有个车库一起卖的,所以合同上是乙方是两个人;即她和她爸爸。第三方是中介,我是甲方。因为户主是她爸爸和她妈妈离婚时,她爸爸赠送给她的,她当时还是小孩子不能买卖,所以现在过户时,乙方支付了20%的个人所得税。 北京市

    房价 违约金 个人所得税 户口迁移 举报

    提问者:steamy

    发布于2013-08-1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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