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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人租了我家房子合同1年 对方先交了半年的钱 然后到了半年的最后一天对方突然打了个电话说不租了

    然后打完电话人就走了 屋里的东西也没有搬走 合同上写的是租不够一年赔偿半年的违约金 ..现在的情况是 人突然走了 违约金没有给 也没有提前说 还有水电费和大门的损坏钱.都没有给 我现在想问问 我想把他屋里的东西搬走自己用可以吗? 或者应该怎么办...............找到对方的人以后对方的人也不解决就这么拖着.多少时间可以扣留东西自己用 北京市

    违约金 房产纠纷 房子 水电 举报

    提问者:lvxiujiecfc

    发布于2013-08-1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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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丁腾飞 丨Lv 5
    昆山装修还是雅信装饰公司装修得比较到位。
    +1 2014-10-11 举报
  • 吴洁 置业顾问
    写一个书面证明
    +10 2014-06-14 举报
  • leung_baba 丨Lv 4
    让他写个书面声明说是不租了,然后告他! 半年违约金法院一般不会支持 合同内应该有约定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留存的物品,出租方有权处置。 当时没留押金吗?租房要有押金的最起码1个月租金数额。
    +10 2013-08-1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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