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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雪梨澳乡B区、E区分别是第几期房源(来自北京雪梨澳乡小区)

    北京西三旗附近雪梨澳乡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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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疯狂摇摇杯

    发布于2012-11-1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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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xiaoqianghey 丨Lv 4
    您跟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是按业主原来跟开发商签订的协议确定的价格,而现在卖给您的价格,肯定高于这个。这里面的差价部分,是没有发票的,实际就是业主的收益。如果您跟开发商签订合同后,业主必须拿走全部的钱,剩下的就是您跟开发商之间的关系了,也就是说将来开发商有什么问题,您也只能按照跟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享有相应部分的权益。做个最坏的比方:比如说开发商违约了,退款赔钱,也只能是购房合同里的价格,一切与现在的房主无关,那部门差价可以这么看:也就是业主介绍您跟开发商签约的介绍费。当然这种风险作为购买一手房就都是存在的。
    +10 2014-05-2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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