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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笑话
丨Lv 1
一般情况下,中介介绍买卖双方见面后,就会要求三方签署一份协议。这份协议必定会有这样一个条款:本协议签署后,即使买卖双方没有通过该中介成交或委托其他中介成交,该中介也有权利收取中介费(大意)。目的就是防止买卖双方甩开中介单独成交。如果你还没有签署这份协议或协议中没有相关内容,那么你是可以甩开中介的,并没有中介索取费用的风险。但是这种要求往往不会被卖方接受。因为卖方通常是不用支付中介费的,而甩开中介直接交易,由于双方不够专业,必然会造成交易时间拖长、浪费精力甚至负担额外的费用,甚至导致交易失败。更严重的是,如果其中一方存在恶意欺诈行为,那非专业人士是很难采取防范措施的。引入中介最大的目的,就是为了通过由中介提供的专业咨询与服务,确保交易快速、安全。举一个例子,现在的连锁中介,基本上都有当地建委授予的交易系统查询秘钥,可以查询交易双方的信用记录、拟交易房产权属信息等,这是普通人很难做到的,也是防范房产交易欺诈的最直接手段。除了确保安全外,中介还可以为双方做很多事情,比如网签手续,比如在纳税大厅和交易大厅取号排队,准备相关资料。这些事情如果交易双方自己去做,会晕了头的。如果你为了省一笔中介费,而愿意冒上述风险和来回奔波辛苦,当然可以避开中介。中介费实际上是买卖双方支付的一笔风险管理费,对于房产这样的大宗交易,在防范风险方面支付一定的费用,是划算的也是合理的,甚至是必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