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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2年10月18日转来一个门面,经营了半个月政府要拆迁

    2012年10月18日转来一个门面,经营了半个月政府要拆迁,合同还有一年才到期限,转让方明知要拆迁才转让的,我们和转让方签订转让合同,没有直接与房东签租赁合同,房东不愿意赔偿我们,大家帮忙想下办法,谢谢大家!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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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城铁太挤了

    发布于2013-08-1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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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王雪 经纪人
    可以,住的地方装修下就可以了
    +1 2014-07-26 举报
  • beijing3211 丨Lv 4
    没什么办法。这个只能怪你自己了。转让什么的一定要经过房东的同意啊。也许房东跟转让给你的人之间本来就有协议,合同不得转让,那你还闹什么啊。 如过同意二房东转让,那新合同中房东就必须要签字同意啊。 即便如此,发生动迁什么的,你要拿到赔偿还是不可能的。如果有的话,赔多少,那也是要有合同约定的。没有合同约定的,都是作为,动迁是不可抗拒的因素,一律不作赔偿的。 你以后再转让房子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了,做事情不能这么马马虎虎的。
    +1 2013-08-1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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