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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集资房周围的土地使用权

    我是启东市**医院的职工,医院于1999年在院内土地上为职工通过集资的方式建造了住宅楼,并在住宅楼后9米每户分配了医院的老房子作为车库使用,每月向医院缴纳房租费。现在医院整体出售给开发商,但我们职工居住的该住宅楼及其土地不出售,住宅楼离墙1米外的土地全部出售给开发商,现在又要在无任何安置车库的条件下要我们住户清空车库内的所有东西。请问,1、我们职工的集资住宅楼是否有权利享受拥有配套车库的权利?2、住宅楼墙外1米土地全部归开发商所有,该出售方式单位政府是否合理?我们住户应该拥有或享受住宅楼周围多少空间的使用权? 北京市

    土地使用权 开发商 房租 房子 举报

    提问者:cuipengzr85

    发布于2013-08-1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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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ip我知道 丨Lv 4
    通过你的描述,回答1、“分配了医院的老房子作为车库使用,每月向医院缴纳房租费”,可见,车库所有权系医院所有,现在医院收回是医院的权利,假如当初约定了租期没到,那也只是补偿问题,而不是赔偿。2、“住宅楼墙外1米土地全部归开发商所有,该出售方式”只要是按土地部门规定招、挂、拍程序所得就是合理。3、住户应该拥有或享受住宅楼周围多少空间,这也是按照规划部门的规划条件与日照条件给予的,具体要涉及到你们现住的房子的楼宇高度和四周地籍上的建筑物与你们房子的距离。
    +1 2013-08-1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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