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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如何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女方离开男方五六年,儿子二十周岁,错在男方,女方只要净身出户,男方现在要女方支付儿子以后结婚的费用,女方每月只有一千二百元工资,身体不太好,请问一定需要支付吗?

    提问者:笑笑1009

    发布于2012-10-19

共12个回答
  • 王继泉 经纪人
    20周岁,属于成年人,不需要支付
    +11 2012-10-20 举报
  • 阮恒发 经纪人
    济南现在不可以。别的城市有行的
    +1 2014-09-19 举报
  • liangfz2012 丨Lv 1
    孩子已经20岁了,是成年人了,可以不用支付
    +1 2012-10-23 举报
  • 丰鲁国 置业顾问
    你这 问题再房产 板块问, 你觉得 经纪人 是法律顾问么,我们对房子的问题可以满足您所有疑问 ,
    +1 2012-10-21 举报
  • 刘峰 经纪人
    不需要支付了。孩子已经是成年人了
    +1 2012-10-21 举报
  • 田海涛 经纪人
    不需要支付。
    +1 2012-10-21 举报
  • 韩涛 经纪人
    20周岁,属于成年人,不需要支付
    +1 2012-10-20 举报
  • 张永强 经纪人
    孩子已经20岁了,是成年人了,可以不用支付
    +1 2012-10-20 举报
  • 宋仁忠 经纪人
    孩子已经成年了,就不用再支付抚养费了。 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第12条的规定,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1) 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1 2012-10-20 举报
  • 杜其元 经纪人
    孩子已经20岁了,是成年人了,可以不用支付
    +1 2012-10-1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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