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房屋抵押借款合同,但未办抵押登记,抵押人在借款过程中又把这套房子抵押给了他人,现在起诉有用么?

    2010年10月朋友以他的房子为抵押向我借了65万,约定2012年4月归还,签了抵押贷款合同但没有办抵押登记,房屋一直由我居住,之后不久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他用同一套房子抵押向李某借了40万,并办理了他项权证,有效期一年(现在已到期),现在李某已经向法院起诉,要求处理这套房子,请问我现在起诉,是不是只有债务权,处理这套房子我能分得一部分款不?或者我现在和债务人一起去房管局还能办理他项权证不?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抵押贷款 贷款 房屋 举报

    提问者:wahaha36

    发布于2013-08-20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这个问题暂时没人回答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