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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期房如何分割,合同只写了一方名字

    我和妻子结婚两年,无子女。现女方以性格不和提出离婚,并要求房屋所有权,请问房产应如何分割?房屋首付于婚前,首付款23万,其中,男方父母出资20万(有汇款单),双方和出3万。婚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支付剩余23万,其中,双方和出13万,另10万以女方名义贷款,现还贷时间不足半年。房屋为期房未交无房产证,合同上只写了女方名字,当前房屋现市值60万。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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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xuying19820705

    发布于2013-08-2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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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姜慧明 经纪人
    户口可以转过来,只要房产证下来了就行。
    +1 2014-09-10 举报
  • 包振华 丨Lv 8
    肯定有的,建议你自己先想办法卖房子。而不是被动让银行来追债。
    +1 2014-05-24 举报
  • 欧阳怡华 丨Lv 4
    依照最高法院《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即该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待取得房产证后再分割。 至于其中男方父母的出资,依照上述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的规定,应认定为对男方的个人赠与,视为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可待房屋分割时一并处理。
    +1 2013-08-2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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