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当估价报告的产权人与委托方不一样时应该怎么表述?$https://m.fang.com/ask/ask_5386292.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packc/pages/ask/detail/detail?askid=5386292
共1个回答
-
-
-
mbwlgwen
丨Lv 3
不需要做特别的声明,这是很正常的一种现象。比如,法院委托的拍卖低价评估,委托方是法院产权人可能是公司或个人,就会不一样。委托人要求评估不是自己的物业完全是可以。比如,买房人要求评估一套有意向购买的房子时,委托人与产权人就会不同。 这种情况并不会影响房地产的价值,所以不必做特别声明。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注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