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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家与亲戚的房屋纠纷问题(来自东莞供销社小区)

    我妈妈于1999年5月,在四川剑阁县姚家乡场镇和另外两家人共同买了供销社的房子,一共6间。当时只用了一个人的名字签的合同,叫唐天林。付房款我们还欠1万。后来我二姑以儿子结不到婚为由,希望我们能卖给他们一间,我妈妈同意了,所以我们欠的那一万是我二姑付的。(现我们同意归还这1万元) 到2009年,我父母在外打工回家,没地方住,希望要回属于我们的那间房子,可是二姑趁我们在外的这些年,把两间房子都装修了。并且拒绝归还另一间房子。他们拿出了私自办理的土地使用证为证据(之后我们有证人作证是利用假材料办理)。 我们的证据是:1)有供销社开的证明,当时由唐天林为主,梁琼英,唐天勇为副三家人买了供销社6间房子。2)证人:唐天林,唐天勇,为我二姑办证的国土员。3)唐天林(勇),国土员三人的笔录。 我二姑的证据:我三叔做证人证明我妈妈当时同意卖间房给我二姑。(并无书面凭证,只靠口说)。 现在法官的说法是,需要有房产证才可确认房屋所有权归谁。(缘于胡爷爷的一句话:创建和谐社会!) 我们双方都还没办房产证,请问该如何要回两间房子!如何打赢官司!

    购房 土地证 房产纠纷 房屋 举报

    提问者:五光失色

    发布于2010-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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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gz-yingtin 丨Lv 0
    根据法律规定,未经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受法律保护。所以法官说“需要有房产证才可确认房屋所有权归谁”,这话没错。你的问题我认为,首先要主动请求供销社的协助,做好原始房产资料的收集工作,做好登记土地所有权证登记的前期工作,防止另外4间房屋被非法占有;其次,你有证据证明你二姑提供虚假材料土地所有权证,你可以向发证机关请求撤销XX市XX镇XX村XX路XX地块的土地所有权证的报告,并向发证机关提供相关证明,请求对当时发证程序和发证提供材料进行复议。上述两点如果能达到预期的效果最好,如果不行,你只能以供销社的名义以社有资产被非法侵占的理由进行维权,当然,这要供销社的许可和支持。
    +1 2010-08-0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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