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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异地公积金贷款使用深圳公积金余额对冲

    深圳市缴纳的公积金,异地购房使用深圳公积金贷款,是否能办理公积金余额对冲业务?近期会不会调整政策,允许异地公积金贷款也可以使用深圳公积金余额对冲,至少在大湾区几个城市间的互通,这样能减轻很多在深圳工作家庭的经济负担。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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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6084365387

    发布于2个月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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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862103950 丨Lv 1
    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回复:您好!在深圳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可以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本人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的住房贷款本息。签订按月协议时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实际还贷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百分之六十,且不超过职工实际还贷额;2010年9月30日以后,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职工未选择按月还贷委托提取的,每年度申请提取一次,提取申请应当自每次还贷行为发生之日起两年内提出。贷款类型为异地贷款的,需预约到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等详情,您可通过“深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szzfgjj12329)查阅了解。感谢您对我市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1 2026-08-31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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