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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异地偿还房贷

    您好,我在深圳市工作,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用于偿还在东莞购买的商品房的房贷,如何操作,有什么限制和注意事项吗? 北京市

    公积金 房贷 住房公积金 商品房 举报

    提问者:ask2750661030

    发布于2026-05-0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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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7228766332 丨Lv 1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在深圳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可以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本人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的住房贷款本息。签订按月协议时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实际还贷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百分之六十,且不超过职工实际还贷额;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职工未选择按月还贷委托提取的,每年度申请提取一次,提取申请应当自每次还贷行为发生之日起两年内提出。贷款类型为异地贷款的,需预约到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申请办理。职工或其家庭成员购买住房(含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的,职工可以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套住房仅能申请提取一次。职工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购买异地具有所有权住房(含商品房、政策性住房或保障性住房)的,购房发票、契税税票、专用收据等票据时间与职工申请提取时间相隔五年以内的,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职工购买的住房存在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权利人并以该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中心不予受理。符合条件的职工可通过“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业务办理-异地购房提取”在线申请办理(不见面审批)。若该套房产申请了住房按揭贷款并已还款至少一个月的,可预约至银行网点办理;若该套房产未办理住房按揭贷款或办理了贷款尚未还款的,需预约至管理部咨询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等详情,您可通过“深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szzfgjj12329)查阅了解。感谢您对我市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1 2026-05-12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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