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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今年55岁 婆婆刚刚去世 我结婚三十多年了 当时公公名下耕地分给我三亩多地 那个时候都是以种地维持生活 所以婆婆分给我们一家四口的耕地没过户给我 还在婆婆名下 现在耕地咱就被征收 国家有政策给被征收耕地户每亩发放一定数额的保险补贴 必须六十后才能享受政策 可是婆婆刚去世 我去人社局办理耕地转移手续 工作人员就说不能继承 我说了我可以不继承老人的耕地 但是我一家四口的耕地都在老人名下 我想要回原本属于我的土地 因为我是农民 到六十也应该享受政策补贴 这种情况还能追回来吗需要缴费吗?

    我今年55岁 婆婆刚刚去世 我结婚三十多年了 当时公公名下耕地分给我三亩多地 那个时候都是以种地维持生活 所以婆婆分给我们一家四口的耕地没过户给我 还在婆婆名下 现在耕地咱就被征收 国家有政策给被征收耕地户每亩发放一定数额的保险补贴 必须六十后才能享受政策 可是婆婆刚去世 我去人社局办理耕地转移手续 工作人员就说不能继承 我说了我可以不继承老人的耕地 但是我一家四口的耕地都在老人名下 我想要回原本属于我的土地 因为我是农民 到六十也应该享受政策补贴 请问这种情况还能追回来吗。需要缴费吗 北京市

    过户 土地 耕地 房产继承 举报

    提问者:ask7621982846

    发布于2个月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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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8833229415 丨Lv 0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咨询者对其问题的描述非常详细,不同的律师给出了不同的解答,你可以重点关注其中的差异。 如果你不是太确定,请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1 2026-05-08 举报
  • ask7660601688 丨Lv 2
    关于耕地权益问题,需明确几个关键点:耕地所有权归集体,农户享有承包经营权。您提到的三亩多地若属于家庭承包地,且三十多年来实际由您家耕种,原则上应视为家庭共同承包权益的一部分。 根据相关规定,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原则,婆婆去世后,其名下的承包地应由原承包户(即您家庭)继续耕作,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继承",而是承包户内部权益延续。若征地补偿涉及社保补贴,通常以实际承包方为受益对象,与户主变更无直接关联。 您需准备两类材料:一是能证明长期实际耕种的证据(如村委会证明、农业补贴发放记录等);二是家庭户口簿等身份关系证明。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申请办理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无需缴费。若遇阻碍,可请求乡镇政府协调处理。 征地补贴政策方面,60岁年龄限制是领取养老保险补贴的条件,与承包权归属无关。只要确认土地承包权益属于您家,即使未及时过户,也不影响符合条件的成员未来申领补贴。建议尽快完善承包经营权确权手续,避免后续纠纷。
    +1 2026-05-08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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