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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请教06年11月的北京经适房转商新政问题

    我家是06年11月的经济适用房,刚刚看了新政,有以下几个问题不甚明白(语文不好,法规太难):1:新政第10条,应该是卖给外地户籍的需要相关部门出具意见书,那么本地户籍就不用了?而且优先回购的意见书也不明确,是说政府回购价低于实际成交价,那政府就不用回购了?2:根据08年的《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新政的2008年4月11日这个门槛就来自于该通知),06年的房子的成交时间在该通知发布之前,但通知发布时未满足5年,这点我就不明白了,具体上市交易所交的土地收益款应该是按照老房的10%政策,还是新房的70%政策。因为解读该通知,(国家也没那么好心),应该是70%,可10年5月发布的《关于已购经济适用房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上写的应该是交10%土地收益款? 北京市

    房价 经济适用房 新房 户口 举报

    提问者:翁捷在线

    发布于2012-09-1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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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wudonghua2014 丨Lv 4
    这个不太了解
    +1 2014-07-12 举报
  • 陈亮 经纪人
    这个不太了解
    +1 2014-07-12 举报
  • 贾雪梅2013 丨Lv 5
    这个不太了解
    +1 2014-07-12 举报
  • zhang9998 丨Lv 1
    首先,新政策目前也只是草案,但是实行起来是非常快的,从10年5月份和11年12月份的政策就看出来,每次新政出台都会提前透气,这次针对经适房的政策也将会在11月份实施,目前对于经适房回购政府有两条需要明确,第一就是很多业主比较关注的回购价格,这个自然是比实际成交价格要低很多的,因为当时购房的成本是非常低的,而且是保障性住房,国家自然不会让房子成为谋利性住房,绝大部分可能会以目前房子所在区县的过户指导价计算,现在也是把这个任务分配给各区县房管部门去定,统一价格。第二就是如何界定房子能不能回购,有个什么样标准。但是种种政策都是针对经适房的,无形当中就给指了条路,转商,商品房和经适房的对比也显而易见
    +1 2012-09-1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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