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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的二手房,原房主抵押贷款,银行还有欠款,现如以公证委托的方式到我名下,然后按揭还款,是否有风险

    目前原房主和我都没有足够的钱来解押,现在中介公司建议我和房主做一个委托公证,将房子公证到我名下,让我以原房主的名义来还银行贷款,等还清解押后再办理过户手续。我想了解的是:1、这个公证委托的方法是否可行?能保障我的权益么?2、几年下来还清贷款了,原房主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怎么办,还是说我自己有权直接办理过户手续?谢谢! 北京市

    抵押贷款 按揭贷款 还款 贷款 举报

    提问者:liansjs

    发布于2013-08-2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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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尤龙工作室 丨Lv 0
    你说得对,如果不将此事的后果考虑全面,你的风险是相当大的!今后办理过户手续,必须双方到场并出示相关手续,你单方面是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建议你:1、首先到国土房屋管理和税务部门去咨询清楚过户的程序和须提交的手续;其次问清楚过了若干年后的房价涨了,在计算契税时,税务部门认不认现在你们双方定的价格?2、你需与原房方签一份经公正的合同,作好违约责任等方面的有关约定。其中特别应明确待你替房主还清贷款后,房主到时不配合你办理过户手续或到时变卦不卖了等怎么办?房主违约给你带来的一系列经济损失该怎样计算,谁来承担?3、现可往坏的方面假想一下:如现房价协商为每平方米4000元,若干年后,房价涨为6000元,到时,房主宁可违约,按每平方4000元退你便是,你该怎办?总之,你了解清楚有关过户手续后,在与房主方诚信为上的前提下,你应谨慎行事,作好打官司的准备。
    +12 2013-08-2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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