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家居装修 > 装修前
  • 二手房买卖经济纠纷

    请大家帮帮我!09年11月我通过中介买了一套2手房,合同上的委托期限是09年11月15到2010年1月15日,当时中介承诺的交房时间是28个工作日后.现在已经是2010年1月30号,我还没有拿到房子,在这期间我交了所有了费用,目前我是房钱两空,按照我与中介签的合同:如果中介给我带来不便他们应赔付我2万圆,如果我影响了中介工作应赔付中介2万.现在中介已经大大给我工作和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影响:装修不能按时完成,我得多交两个月的房租(我目前是租的房子).影响我两个月不能上班(因为我请了3个月的时间来打理房子的所有事情:包括房子的装修)这些损失太大了,站在法律的角度上中介是不是应该按合同规定赔付我的损失2万圆.

    房产纠纷 装修 二手房 房租 举报

    提问者:假想的舞台剧

    发布于2010-08-05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孙晓彤 丨Lv 4
    是的。如果你在合同上注明了上述事情,那么中介应该赔付。你可以自已发一个履行合同通知书,或者说找一位律师发一封催告函。大致内容我可以帮你写一个。履行合同通知书 先生/女士: 您与我于 年 月 日签订了《XX市房屋买卖合同》(编号: ),就XX市 区 房屋的买卖达成意向。合同成立并生效后,我已按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了自己的义务;按合同和双方约定,您应于 年 月 日履行 义务,但您至今未予履行,现我郑重通知您,于收到此通知书后 日内,到 处履行义务,逾期不履行,我将采取合法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您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顺祝安康! 通知人: 2010年 月 日
    +1 2010-08-05 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