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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针对问题二十年前未成年时,享受过拆迁安置,现在婆婆家拆迁,还可以享受拆迁安置吗我能享受拆迁安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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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4261236629

    发布于2026-02-0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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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zshaihua 丨Lv 0
    您询问的“二十年前未成年时享受过拆迁安置,现在婆婆家拆迁,还可以享受拆迁安置吗”,这一问题的法律依据主要来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地方实施细则。《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该条例并未对“是否可重复享受拆迁安置”作出全国统一规定,而是将具体标准下放至地方政府。例如,《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明确,征收居住房屋的,公有房屋承租人所得的货币补偿款、产权调换房屋归公有房屋承租人及其共同居住人共有。共同居住人需满足“在被征收房屋处具有常住户口,并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若您二十年前未成年时享受的安置属于“其他住房”范畴,且不符合“居住困难”条件,则在婆婆家拆迁中可能无法被认定为共同居住人,从而无法享受安置。
    +1 2026-02-0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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