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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5358404110 丨Lv 2
    关于拆迁安置房的相关规定,需从以下几个方面说明:拆迁安置房的产权性质通常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不同性质的房屋适用不同的补偿标准。国有土地上的安置房一般可办理完全产权证,集体土地上的安置房则可能受到流转限制。补偿方式主要有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两种。选择产权调换时,被征收人可获得与原住房面积相对应的安置房。若安置房面积超出应补偿面积,超出部分需按市场价格补差价。货币补偿则是按周边类似房地产的市场评估价进行补偿。安置房的取得时间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从签订协议到实际交付往往需要较长时间,期间可能面临过渡期安置费的问题。过渡期超过约定时间的,征收方应当增付临时安置补助费。需要注意的是,安置房的质量问题时有发生。建议在接收房屋时仔细验收,重点关注防水、管线等隐蔽工程。若发现质量问题,可要求相关单位限期修复。安置房的交易限制也值得关注。部分安置房在规定年限内不得上市交易,有些则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后才能办理完全产权。购买此类房产前务必核实房屋性质及限制条件。
    +1 19小时前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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