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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外嫁女签了放弃村集体利益的承诺书合法吗?

    我是长沙市望城区的,在土地征收前签了一份承诺书,同意只享受国家补偿不享受村集体利益。现在想问这种承诺书有法律效力吗?外嫁女的权利是不是被侵害了? 北京市

    土地征收 土地 举报

    提问者:ask9722322538

    发布于2天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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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1062672545 丨Lv 2
    关于外嫁女签署放弃村集体利益承诺书的问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分析。根据相关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的认定需综合考虑户籍、生活保障、土地承包关系等因素。若该女性婚后户籍未迁出,仍依赖原集体土地作为基本生活保障,则其集体成员资格通常不受婚姻状况影响,此类单方面放弃权益的承诺可能因违背公平原则而无效。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分配方案应由集体组织依法民主议定。若方案存在歧视性条款或损害特定群体合法权益,利益受损方可向乡镇政府申请协调,协调不成的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需注意的是,集体内部自治决议不得违反法律关于男女平等、成员权益保护的基本原则。对于已签署的承诺书,建议从签署时的自愿性、补偿对等性、内容合法性等维度进行审查。若存在显失公平或受胁迫情形,可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实际操作中,不同地区对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护力度存在差异,必要时建议携带完整材料向当地农经部门咨询具体政策。- AI整理生成 -
    +1 10小时前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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