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土地征收拆迁法律规定$https://m.fang.com/ask/ask_53054401.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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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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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5003570641
丨Lv 2
关于土地征收拆迁法律规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1. 征收程序:首先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定征收土地方案,包括征收目的、范围、补偿标准等内容。然后将方案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公告要包含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内容。2. 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还应当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其生活。3. 拆迁规定:实施房屋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拆迁申请,并提交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等相关资料。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补偿方式可以是货币补偿,也可以是房屋产权调换。拆迁过程中要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不得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迫使被拆迁人搬迁。4. 争议解决:被征收人对补偿标准等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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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9593581884
丨Lv 2
土地征收拆迁涉及一系列法律规定。《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第四十八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第二条、第十五条)。此外,各地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实施细则,确保土地征收拆迁工作依法依规进行,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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