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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100382551 丨Lv 0
    在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单个业主单独与物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是不合适的,因为物业服务涉及全体业主的共有部分管理和共同利益,按照法律规定,这种合同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选聘物业服务人来统一订立。开发商与物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全体业主已有约束力,业主接受了物业提供的服务,就应当按约定支付费用。如果对前期物业的服务有意见,或者希望调整服务内容和标准,建议业主们先推动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通过法定程序共同选聘或更换物业服务人,再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签订统一的物业服务合同,这样才能合法有效,避免单个合同产生效力冲突或后续纠纷。单个业主单独签合同容易被认定无效或不具对抗全体业主的效力,也可能影响小区整体管理秩序。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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