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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房产没加对方名字,离婚时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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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3369765109

    发布于23天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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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3053669007 丨Lv 2
    婚前房产归属问题主要看购房资金来源和产权登记情况。如果房产由一方全款购买且登记在个人名下,通常认定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若婚后共同还贷,根据相关规定,产权仍归登记方所有,但需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给予另一方补偿。补偿金额计算需考虑还贷总额、房产增值比例等因素。例如总房款100万元,首付30%为个人支付,婚后共同偿还贷款40万元,离婚时房产增值至150万元。补偿款大致为:共同还贷40万元÷总房款100万元×增值额50万元=20万元,再加上已还的40万元本金,合计补偿约60万元。若婚前购房仅支付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即使房产证未加名,另一方仍有权主张还贷部分权益。实际操作中建议保留好付款凭证、贷款合同等证据,必要时可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产权登记加名问题需结合具体情况分析。婚前房产加名视为赠与行为,一旦完成登记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分割比例可能考虑出资贡献、婚姻存续时间等因素,未必简单均分。- AI整理生成 -
    +1 2026-01-24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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