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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194495007 丨Lv 1
    在房屋出租委托代理合同中,一般建议以委托人(也就是房东)自己的名义直接与租户签订租赁合同,这样最合适也最稳妥。因为租赁合同的核心是房东和租户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房东本人作为出租方签字,能避免后期因代理身份产生的权属争议或责任不清的问题。如果委托代理合同里明确约定了受托人有权以自己名义签约(比如某些中介会这么操作),那理论上也可以用受托人名义签,但实务中这种方式容易让租户对房屋实际所有权产生误解,租金支付、维修责任、提前解约等环节也可能多出纠纷隐患,所以除非有特殊商业安排,还是以房东本人名义签约更省心可靠。建议在委托代理合同里把签约方式写清楚,同时保留房东对租赁合同的最终确认权。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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