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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时婚前自建的房子该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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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2792869818

    发布于4天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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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4011039285 丨Lv 2
    离婚时婚前自建的房产归属需结合建造时间、出资情况、产权登记等因素综合判断。若房屋系一方婚前个人出资建造且登记在个人名下,原则上认定为个人财产。若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建房债务或对房屋进行重大修缮增值,另一方可能有权主张相应补偿。建房时间节点很关键。婚前已完成主体建造并取得相关权属证明,即使婚后办理产权登记,通常仍视为个人财产。若婚前仅完成部分建造,婚后继续投入共同劳动或资金完成建设,可能被认定为混合财产,需根据贡献比例分割。产权登记并非唯一依据。部分地区农村自建房可能存在未办理产权证的情况,此时需结合建房审批手续、宅基地使用权归属等材料认定。宅基地使用权人通常为建房主体,但若配偶方对建房确有重大贡献,可协商适当补偿。建议双方优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供建房出资凭证、施工合同等证据材料,通过合法途径主张权益。涉及宅基地的还需注意当地关于农村房屋处置的特殊规定。- AI整理生成 -
    +1 2026-01-18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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