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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3706944314 丨Lv 2
    婚前个人购房并办理贷款,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涉及产权认定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登记在个人名下的房产,原则上仍属于个人财产。但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的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离婚时需对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具体计算方式通常为:共同还贷总额占购房总成本(首付+已还贷款+剩余贷款)的比例,乘以离婚时房产的市场价值,得出补偿金额。例如,婚后共同偿还贷款30万元,购房总成本为100万元,离婚时房产价值200万元,补偿金额约为60万元(30万÷100万×200万)。 若房产登记方主张独立产权,需提供证据证明婚后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如婚前存款单独还贷的流水记录),否则法院一般会认定为共同还贷。建议保留好购房合同、还款凭证、银行流水等材料,必要时可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 需注意,若婚后对房产进行加名或签订书面协议约定为共有,则可能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不同地区司法实践可能存在差异,具体案例需结合实际情况分析。- AI整理生成 -
    +1 2026-01-14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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