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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5421863626 丨Lv 2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公积金通常属于共同财产范畴。根据相关规定,婚姻期间双方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收入,以及由此衍生的公积金、住房补贴等福利,原则上视为夫妻共同所有。 公积金的性质具有双重属性:一方面,它是个人住房储金,专项用于购房、建房或租房等住房消费;另一方面,其资金来源与工资收入直接挂钩,而工资收入在婚姻存续期间本就属于共同财产。因此,即使公积金账户登记在一方名下,另一方仍可主张相关权益。 若涉及分割问题,需注意两点:一是公积金提取需符合规定条件,不能仅因财产分割而随意支取;二是实际操作中可通过计算婚姻存续期间的公积金缴存额及对应增值部分进行协商或依法处理。建议双方保留缴存记录,必要时可咨询专业机构协助核算。 需要说明的是,婚前已积累的公积金或婚后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部分除外。具体情形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 AI整理生成 -
    +1 2026-01-14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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