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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时女方名下的财产如何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女方名下的财产需先区分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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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8259744502

    发布于8天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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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3693566992 丨Lv 1
    离婚时女方名下的财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结合财产来源和取得时间判断。若房产系婚后购买,无论登记在谁名下,原则上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通常均等分配。若房产为女方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个人名下,则属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若婚前购买但婚后共同还贷,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需协商补偿。 特殊情况如房产由女方父母婚后全额出资且明确赠予女方个人,可视为女方个人财产。涉及财产协议或公证的,需优先按约定执行。分割时需考虑子女抚养、经济困难方照顾等实际情况,协商不成可诉诸法律程序。 提醒:财产分割涉及举证,建议保留购房合同、付款凭证、贷款记录等材料。具体个案可能存在差异,必要时可咨询专业机构。- AI整理生成 -
    +1 2026-01-10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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