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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299150745 丨Lv 2
    关于离婚时农村宅基地的分割问题,需结合宅基地的特殊性质来处理。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人身依附性,通常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挂钩。若双方均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共同居住使用宅基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分割房屋及附属设施。若仅一方具有成员资格,原则上宅基地使用权归该方所有,但需对另一方在房屋建造或修缮中的投入给予合理补偿。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上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可依法分割,但宅基地本身不能直接分割。若涉及房屋分割,需遵循"地随房走"原则,受让方需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实际操作中,建议通过调解或诉讼途径解决争议,同时需注意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地方性规定的差异。对于宅基地上新建、翻建房屋的情况,还需考虑建设审批手续的合法性问题。若存在权属争议,可向当地农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确权。处理此类纠纷时,既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也要符合农村土地管理相关政策。- AI整理生成 -
    +1 2026-01-10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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