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老业主介绍新业主买房成交了,当初约定有2万佣金给我们,现在售楼部以自来客不给佣金,怎么处理?$https://m.fang.com/ask/ask_53033672.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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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业主介绍新业主买房成交了,当初约定有2万佣金给我们,现在售楼部以自来客不给佣金,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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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9619386189
发布于7天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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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2341612428
丨Lv 1
老业主追讨2万佣金过程中,可能面临以下法律风险点。1. 证据链不完整风险:若老业主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与售楼部存在2万佣金的约定,或无法证明新业主成交与自己的介绍行为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可能导致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例如,仅有口头约定,无其他书面或电子证据佐证,售楼部又否认约定存在,法院可能因证据不足不支持老业主的佣金主张。2. “自来客”认定争议风险:售楼部可能主张新业主属于“自来客”(如新业主此前自行到访过售楼部并登记),与老业主的介绍无关。若老业主无法证明新业主成交是基于自己的介绍(如新业主首次有效登记信息与老业主介绍直接相关),可能面临佣金无法追回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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