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拆迁房继承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遗嘱中明确指定只归一方的除外。拆迁房作为特殊房产类型,其继承权属判定同样适用该条款。 北京市

    遗嘱 继承权 共同财产 继承 举报

    提问者:ask6033092483

    发布于20天前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发高烧rgre 丨Lv 0
    拆迁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结合继承方式和婚姻存续期间来判断。若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明确指定由配偶一方单独继承,则该房产属于个人财产。若无遗嘱按法定继承,继承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相关规定也指出,若被继承人明确表示只给子女继承,且有充分证据,则可能排除配偶的共有权。继承所得的拆迁房若已登记为夫妻双方名下,或继承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进行装修等投入,通常会认定为共同财产。若继承时夫妻双方已通过书面协议约定财产归属,则按协议执行。实际操作中还需考虑拆迁安置协议的具体条款,有些地方性政策会对拆迁权益分配有特殊规定。对于婚前继承的拆迁房,除非婚后产权证加名或双方有特殊约定,否则仍属继承人个人财产。建议处理此类复杂权属问题时,注意保留遗嘱、产权凭证、出资证明等材料,必要时可通过公证明确财产性质。- AI整理生成 -
    +1 2026-01-07 北京市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