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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5年二轮土地承包,一户4口人,公婆与儿子儿媳。分得土地后公婆和儿子儿媳妇就分开生活、种植、分开交农业税儿媳是否能主张继续承包原公婆土地?

    95年二轮土地承包,一户4口人,公婆与儿子儿媳。分得土地后公婆和儿子儿媳妇就分开生活、种植、分开交农业税。96年儿子去世,98年儿媳改嫁户口迁出,2018年以后儿媳带着改名改姓的孙女回来要公婆土地,户口又迁回来了,这时公婆已去世,儿媳改嫁后公婆成为五保户。儿媳是否能主张继续承包原公婆土地。 北京市

    土地 户口迁移 户口 举报

    提问者:jessiememory

    发布于24天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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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4445719100 丨Lv 1
    根据相关规定,农村土地承包以家庭为单位,承包期内家庭成员共同享有承包权益。95年二轮承包时,公婆与儿子儿媳作为同一户共同承包土地,即使后来分开生活,只要户口未迁出且未明确分户承包,土地承包权仍属于原家庭整体。 儿媳若户口仍在原村集体,且未与其他家庭成员签订书面分割协议,原则上可主张继续承包土地。但需注意两点:一是若公婆在世且为承包方代表,需协商一致;二是若儿媳户口已迁出,则丧失原村集体成员资格,无权继续承包。 关于农业税缴纳情况,不影响土地承包权归属,但可作为实际耕种情况的参考依据。建议先核实户口状态,再通过村委会协调或依据相关规定明确权益分配。若存在争议,可提供承包合同、户口簿等材料进一步主张权利。
    +1 2026-01-02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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