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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安置房兄弟俩各划出30平米给父母安置,办房产证时房产证上只能写一个儿子的名字这个证怎么公证?

    房产 安置房 拆迁 房产证 举报

    提问者:ask6360526086

    发布于7天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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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5601555872 丨Lv 0
    针对您提出的拆迁安置房房产证只能写一个儿子名字的情况,公证方式需结合房产实际情况确定。1. 若房产登记在其中一个儿子(以下简称“登记儿子”)名下,但实际由兄弟俩共同赠与父母并约定共有权利的:可以办理共有权协议公证。兄弟俩及父母共同到公证处,签订《房产共有协议》,明确约定虽然房产证登记在登记儿子名下,但该拆迁安置房中由兄弟俩各划出的30平米(共计60平米)实际为父母的安置份额,父母对该部分面积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以及未来处置(如继承、赠与)时的相关权益,兄弟俩对此无异议,并同意配合父母行使相关权利。2. 若父母希望明确在其百年后该60平米拆迁安置房的归属,或兄弟俩希望明确各自划出30平米的赠与行为及后续权利义务的:可以办理赠与合同公证或遗嘱公证(若父母在世时对未来安排作出约定)。- 赠与合同公证:兄弟俩可分别与父母签订《赠与合同》,明确各自将拆迁安置房中的30平米无偿赠与父母,并在公证中注明该赠与是基于拆迁安置给父母的特定目的,房产登记在登记儿子名下不影响赠与的效力。- 遗嘱公证:父母可在生前订立遗嘱,对登记在登记儿子名下的拆迁安置房中属于自己的60平米份额,在其去世后如何分配作出明确安排,并办理遗嘱公证。
    +1 2026-01-0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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