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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女方能暂住房子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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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7068138223

    发布于24天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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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4581119329 丨Lv 0
    离婚后房屋居住权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协商居住安排,协商不成可向法院申请裁决。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另一方若有生活困难且无其他住所,根据相关规定,法院可能判决给予暂时居住权,期限一般为2年以内,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对于判决暂住的情况,居住方无需支付租金,但需承担日常水电等费用。居住权期限届满后,房屋所有权人可要求搬离。若居住方拒不搬离,所有权人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需要注意的是,暂住权不等同于产权,居住方不得擅自处置房产。若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法院会优先考虑子女利益,可能延长居住期限至子女成年。实际操作中建议保留好离婚协议或判决书等书面凭证,以便维护自身权益。- AI整理生成 -
    +1 2026-01-02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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