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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游智泓 丨Lv 3
    婚前购买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结合购房时间、出资情况、产权登记等因素综合判断。若房产由一方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个人名下,通常认定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若婚后共同还贷或装修投入,另一方有权主张补偿增值部分。 若婚前购房时双方共同出资但登记在一方名下,需提供出资证明(如转账记录、书面协议等),可能按出资比例分割。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除非另有约定。 涉及婚后还贷的情况,无论房产证是否有对方名字,还贷部分及其增值均属共同财产。离婚时可协商补偿金额,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还贷贡献、房产增值等裁定。 建议保留购房合同、付款凭证、贷款记录等证据。若双方对产权有特殊约定,书面协议能有效避免纠纷。- AI整理生成 -
    +1 昨天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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