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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一方失去行为能力,名下房产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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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3352692820

    发布于2天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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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4608591637 丨Lv 0
    夫妻一方失去行为能力时,处理其名下房产需要遵循特殊程序。失去行为能力意味着当事人无法独立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此时需先通过法院宣告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监护人。通常配偶是第一顺位监护人,但若配偶存在利益冲突,可由其他近亲属担任。监护人确定后,处理房产需以维护被监护人利益为原则。若涉及出售、抵押等处分行为,必须向法院提出申请并获得特别许可。法院会审查交易的必要性和价格公允性,防止资产被恶意处置。对于夫妻共同房产,监护人只能就被监护人份额进行处理,且不得损害另一方权益。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健康一方可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主张财产分割。但若房产登记在失去行为能力方个人名下,则需严格遵循监护制度办理。实际操作中建议提前做好财产规划,比如通过公证遗嘱或意定监护等方式预先安排,能有效避免后续纠纷。整个过程需注意保留医疗证明、法院文书等全套材料,确保手续合法有效。- AI整理生成 -
    +1 20小时前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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