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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时未发放的公积金能否进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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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1502044852

    发布于15天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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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847857834 丨Lv 0
    离婚时未发放的公积金属于婚姻存续期间积累的财产权益,根据相关规定应当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实际操作中需注意以下几点:公积金账户余额的认定应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缴存部分为准。若账户中既有婚前缴存也有婚后缴存,需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缴存明细,区分个人财产部分与共同财产部分。对于尚未提取到账的公积金,只要是在婚姻期间产生的缴存记录,同样具有财产属性。分割方式通常有两种:一是待资金到账后按比例分配,二是通过折价补偿提前分割。选择后者时需对未发放金额进行协商或评估,若双方对金额存在争议,可申请由专业机构核算婚姻存续期间的应计份额。需要注意公积金提取存在特殊限制,非购房、退休等法定情形无法随意支取。若选择保留在缴存方账户内,可约定待符合提取条件时再行分配,但需在离婚协议中明确金额、支付时限等条款,避免后续纠纷。涉及公积金分割时,建议提前向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提取政策,同时留存完整的缴存凭证。若双方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需注意诉讼时效问题。- AI整理生成 -
    +1 2025-12-30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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