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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子女有权分得安置房吗?

    夫妻离婚时,如果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成年子女一般不能直接分得产权。但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子女居住权益,可能判给直接抚养方居住使用权。具体要看当地拆迁政策和房屋产权性质。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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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4719082051

    发布于2天前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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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5854450340 丨Lv 1
    离婚后子女是否能分得安置房,需结合房屋性质、产权归属及离婚协议或判决来综合判断。 若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由双方协商分割或由法院判决。子女通常不直接参与夫妻财产分割,但若父母协商一致,可将部分产权赠与子女。若安置房涉及拆迁补偿且子女是被安置人(如户口在册),子女可能享有相应权益,但需根据拆迁政策确认具体份额。 关于产权问题,若房产已登记为夫妻共有,离婚时需依法分割;若为一方婚前财产,原则上归产权方所有。若离婚后子女随一方生活,且该方取得房屋所有权或居住权,子女可基于抚养关系享有居住权益,但未必获得产权。 建议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厘清房屋来源、产权登记及拆迁协议条款,必要时通过书面协议明确各方权益,避免后续纠纷。- AI整理生成 -
    +1 18小时前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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